一旦被人拆封过,就算拿回来也失去原本的价值了。

    商品如此,礼物如此,被读过的讯息亦是如此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她为什麽要如此歇斯底里,嫉妒是梅杜莎的眷属,而她只是俘虏。

    往上滑动显示出来的讯息都令人感到不耐,但我想我们两个都有责任。

    或许我应该在初期时就把我们之间的友谊拍卖,现在就不用面临到转手的窘境。旧的东西总是入不了他人的眼,难怪大家的态度都如此随便。

    你这个贱货,怎麽可以抢好朋友的男友?

    我突然想起在和琳澐最後一次通电话时她说的这句话。

    听起来是问句,理应我是要回答的,但她却像是早已有了答案,也不管我想说些什麽。电话那一头接着开始传来啜泣,这让我更不知所措,好像我真的做错了什麽事。但我又不是故意的,是她男朋友自己要喜欢上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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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「溎雪,跟你介绍一下,这是我男朋友。」

    第一次见到那个男生,是琳澐将他带回宿舍时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那人长得乾乾净净的,一脸书生样,不难想像会有人喜欢,但就是没有什麽记忆点。名字好像叫晨恩,了无新意,不脱他给人的印象分。

    琳澐似乎很中意他,笑容漾在小酒窝里浮沈,瞳孔里只有他的影子,没了我的位置。不过我想,她喜欢就好,感情是有试用期限的,不去购买就无法获得更多权限,希望她不要等到自动扣款。

    身为大学的新鲜人,面对一切崭新的事物,难免情绪会高涨,看待事物也都像是在橱窗观赏,抱持着好奇的眼光。我是离开家乡去外地读大学的,自然是住在学校的宿舍。那是一栋外型像是巴洛克时期的建筑,有种说不上来的高级感,名牌上面则是挂着「晨曦山庄」。我住在三楼的尽头,这里是三人一间,卫浴设备是公用的,此外还有一个交谊厅,里面摆放着许多沙发,还有一个大长桌,一楼甚至还有游泳池。对於大学生来说,这样的设备似乎过於奢华,但只要住得开心就好。

    该说是幸运吗?我的室友都是很不错的人。除了和我同系的琳澐外,还有一个哲学系的柔萱。她和琳澐很不一样,是个很文静的nV孩,平时不太Ai说话,但笑起来十分迷人。y要我说的话,就像是在晨间时泡的那杯掺了蜂蜜的莱姆茶一样,既甜美又不失其淡雅。

    可能因为就读科系的原因,她的桌上总是摆着一些看书名就知道是艰深难懂的书籍,胡塞尔《逻辑研究》《生活世界现象学》、柏拉图《理想国》之类的,我不排斥看书,反倒还算是喜欢,但对中文系的我们来说,平常要读的书就已经够枯燥的了,课余时间我不会想再看到这些会令人头痛的大部头。